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12 / 116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12 / 116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16

12

3

3.1

本報告的範圍

煤氣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集團」)之主要業務

為在香港及中國內地從事燃氣生產、輸送與銷售、

供水,以及經營新興環保能源業務,而本報告涵蓋

與上述業務相關的重要範疇。我們亦披露更多香港

地區以外的可持續發展表現的資料,特別是中國內地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簡稱「煤氣公司」)發表可持

續發展報告多年,為香港業界先驅。今年,煤氣公

司《可持續發展報告

2016

》(簡稱「本報告」),展示

集團於

2016

年度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成果,並評估

相關進度。

我們深信本報告能有效提供透明度高的溝通平台,

藉此與持分者積極交流,讓各界人士深入了解公司

的業務運作及相關影響,同時推動公司改善可持續

發展表現。

本報告涵蓋期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非另有說明)。綠色發展督導委員會由執行董事

暨公用業務營運總裁領導,就準備工作及報告內容

提供意見,並根據重大範疇檢討煤氣公司表現,

確保本報告內容的準確性,並達到最高標準。

本報告的第四章和第五章詳列公司的財務表現

和業務營運情況,當中的統計資料為絕對數字,

此等數據已在有需要及適當的情況下轉化為

可 供 比 較的數值。有關我們的業務措施、財務

數據和綜合財務報表的詳情,請參閱煤氣公司的

《 2016 年年報》

。

本報告根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簡稱「倡議

組織」)的

G4

準則核心選項、相關的倡議組織石油

與燃氣行業附錄,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簡稱「《上市規則》」)附錄

27

的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而編寫。本報告已

遵守《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內的「不遵守

就解釋」條文,以及根據「建議披露」作匯報。請

參閱

第 104 頁

。獨立核證人員已就本報告的完整

性、準確性和可靠性進行審核,並確保報告符合

有關的準則。請參閱

第 114 頁

的核實聲明。

關於本報告

多元化且日新月異的重點業務。在本報告內,我們

主要以個案分析和主要表現指標的形式,介紹中國

內地業務所面對的挑戰以及相應方案的成效。更多

詳情請參閱

港華燃氣《 2016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及

華衍水務《 2016 企業公民社會責任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