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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報告

2016

12

3

3.1

本報告的範圍

煤氣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集團」)之主要業務

為在香港及中國內地從事燃氣生產、輸送與銷售、

供水,以及經營新興環保能源業務,而本報告涵蓋

與上述業務相關的重要範疇。我們亦披露更多香港

地區以外的可持續發展表現的資料,特別是中國內地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簡稱「煤氣公司」)發表可持

續發展報告多年,為香港業界先驅。今年,煤氣公

司《可持續發展報告

2016

》(簡稱「本報告」),展示

集團於

2016

年度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成果,並評估

相關進度。

我們深信本報告能有效提供透明度高的溝通平台,

藉此與持分者積極交流,讓各界人士深入了解公司

的業務運作及相關影響,同時推動公司改善可持續

發展表現。

本報告涵蓋期為

2016

1

1

日至

2016

12

31

(除非另有說明)。綠色發展督導委員會由執行董事

暨公用業務營運總裁領導,就準備工作及報告內容

提供意見,並根據重大範疇檢討煤氣公司表現,

確保本報告內容的準確性,並達到最高標準。

本報告的第四章和第五章詳列公司的財務表現

和業務營運情況,當中的統計資料為絕對數字,

此等數據已在有需要及適當的情況下轉化為

可 供 比 較的數值。有關我們的業務措施、財務

數據和綜合財務報表的詳情,請參閱煤氣公司的

2016 年年報》

本報告根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簡稱「倡議

組織」)的

G4

準則核心選項、相關的倡議組織石油

與燃氣行業附錄,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簡稱「《上市規則》」)附錄

27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而編寫。本報告已

遵守《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內的「不遵守

就解釋」條文,以及根據「建議披露」作匯報。請

參閱

104

。獨立核證人員已就本報告的完整

性、準確性和可靠性進行審核,並確保報告符合

有關的準則。請參閱

114

的核實聲明。

關於本報告

多元化且日新月異的重點業務。在本報告內,我們

主要以個案分析和主要表現指標的形式,介紹中國

內地業務所面對的挑戰以及相應方案的成效。更多

詳情請參閱

港華燃氣《 2016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華衍水務《 2016 企業公民社會責任報告》